建筑之窗江苏讯(崔爱霞)江苏绿色建筑发展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如何支持绿色建筑持续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8月22日上午,五部门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文件的起草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早在2015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由2015年的31.9%上升至2023年的100%,已累计建成绿色建筑13.7亿平方米,规模长期位居全国第一。2023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建设”。

2024年3月,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江苏省财政厅开展2024年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申报评审,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有效撬动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等多元化资源,因地制宜推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探索与实践。“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五部门着眼于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效为先’的原则,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绿色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助力绿色建筑融资保障,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路宏伟介绍。

《通知》提出了12个重点支持类型,包括绿色建筑建设和运营、低碳建筑建设和运营、绿色建造、既有建造绿色化改造和运营、绿色农房建设改造和运维、建筑节能领域设备更新等方面,涉及绿色建筑单体项目和区域项目,覆盖城市和乡村,贯通绿色建筑上下游全产业链,全方位、全过程、全体系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金融机构与绿色建筑项目如何开展融资对接?“我们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结合江苏特点,加强内外部合作,持续推出专业化、特色化绿色综合金融产品及服务,支持银行机构优化绿色建筑信贷流程、产品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给予信贷优惠政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普惠金融处四级调研员陈冬娟介绍,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银行业支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贷款余额8613亿元。

《通知》还明确在加强信息共享与融资对接、优化绿色信贷支持、完善授信流程管理、合理降低融资成本、匹配保险保障服务、加强全产业链金融服务等6个方面的支持内容。

具体举措包括在“江苏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上增设“绿色建筑模块”,将绿色建筑性能等级评价报告作为信贷支持参考依据,将改善型住宅自评价报告作为绿色建筑的融资认定参考依据,支持金融机构向绿色建筑项目倾斜配置金融资源,支持金融机构根据不同星级绿色建筑的能效区别实行信贷利率分档优惠,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绿色农房等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绿色建筑产业链提供全生命期金融服务等。

“随着《通知》的发布实施,我们五部门将继续加强合作、统筹推进,共同建立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协同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为美丽江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路宏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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