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海南城市更新立法工作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供法治保障9月18日,省住建厅组织召开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汪科出席会议,听取了相关专业技术团队有关立法前期研究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围绕立法工作思路、重点难点问题及制度需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城市更新工作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时隔十年再次召开,《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等中央文件印发实施,城市更新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作用进一步显。海南省住建厅坚持高点站位,积极响应、迅即行动,出台《关于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二十条具体举措,系统推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延续品质提升,有效提振市场信心、稳定预期,促进投资和经济发展。在政策实施基础上,亟需进一步通过地方立法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机制,系统破解城市更新工作中的瓶颈问题,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背景下的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高点站位,对标对表新时代城市工作的新理念新要求。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将其作为推进城市更新的根本遵循。要立足全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更新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立法工作方向正确、内容科学、符合实际。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城市更新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城市更新涉及众多主体,事关空间资源的再配置与各方利益的再分配,关系复杂、工作重要,需要通过立法明确工作原则、规范程序内容、厘清责任边界,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制度基础三要坚持系统观念,视角、多维度统筹推进立法工作。要积极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与有益做法,以更宽广的国际视野提升立法质量,注重与《民法典》《城乡规划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有机衔接,确保制度设计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前瞻性。四要立足海南实际,探索符合本地特色的城市更新模式。立法应综合考虑城市发展阶段、气候特征和自贸港建设需求,着力破解现实难题。既要为海口、三亚等主要城市预留制度空间,也要加强对县级市、县城更新发展的规范指引,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海南特色。五要突出工作重点,聚焦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开展立法。重点围绕规划统筹、产权界定、功能转换、标准建设、土地兼容利用、房屋安全等核心内容,建立健全清晰的制度机制,引领和规范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六要加强协同联动,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城市更新立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住建、资规、财政、司法等多个部门,需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方深化沟通、增进共识,最大限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立法过程协同高效、落实有力。七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遵循立法工作程序、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提交高质量成果,确保立法任务有序推进、如期完成。(来源:海南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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