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22〕6号),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北京市门头沟区等40个县(市、区)(名单详见附件)为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

通知提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要指导各示范县进一步按照财办建〔2022〕6号文件要求,抓紧完善并印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细化重点内容、工作措施、预期成效等,明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意见,确保可量化、可考核。各示范县工作方案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通知明确,保护利用规划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传统村落为节点,因地制宜连点串线成片确定保护利用实施区域,明确区域内村落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时序,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绿色生态、田园风光等特色资源优势,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布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要活化、利用好传统建筑,结合村民实际需求提出传统民居宜居性改造工作措施和技术路线等,实现生活设施便利化、现代化。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数字化建设。要列出示范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估算示范工作投资总额,明确投融资渠道。各示范县保护利用规划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010-58934567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1965362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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