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关于命名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通知》,全国共183个项目入选,广西有8个项目入选。

由广西推荐报送的南宁市武鸣区“壮族三月三”、河池市宜州区“刘三姐歌谣”、南宁市马山县“壮族会鼓”、崇左市龙州县金龙镇“壮族天琴艺术”、防城港市东兴市江平镇“独弦琴艺术”、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镇“芦笙踩堂舞”、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黄泥鼓舞”、桂林市永福县“彩调”8个项目,全部入选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成功率100%,是获评数量最多的少数民族自治区。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指经文化和旅游部命名,具有某一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并广泛参与的民间文化艺术,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特定区域,主要指乡镇(街道),也包括部分县(县级市、区),命名周期为3年。“民间文化艺术”主要涵盖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民俗、体育、游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也包括当代兴起的其他文化艺术形式,如摄影、合唱、油画等。

广西积极指导各市、县(区)充分发掘地方特色文化亮点和潜力,把创建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让传统文化赋能乡村振兴,促进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更好地融入社会、融入生活、融入产业。2011年至今,广西共有40个项目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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