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促进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规范繁荣勘察设计行业,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政策法规、相关标准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勘察设计企业准入清出机制和诚信体系建设。

      意见从优化市场环境、健全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招投标制度、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加强行业监管、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将优化市场环境,加强资质审批管理、企业规范化管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年底前,实现勘察设计企业和执业注册人员信用评价全覆盖。将健全体制机制,深化企业体制改革,推动行业创新创优,开展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及自治区勘察设计大师认定工作,选拔和培养一批行业技术领军人物。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BIM技术,2022年年底前,在施工图审查、超限高层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特殊消防设计评审、较大以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评审中落实BIM报送。2022年,逐步探索试行告知承诺制,对企业信用评价高、设计质量较高、设计理念先进的设计企业试点开展施工图审查免审制度。

      意见强调,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管力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通过采取第三方评估、暗访和网络抽查检查等方式开展勘察设计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全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动态监督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规范施工图审查机构内部审查程序,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通报制度。加快地方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开展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新型城镇化等领域标准体系的制定。做好农房设计指导服务工作。

      据了解,未来3年,新疆将建立完善建筑设计方案评标专家库,建筑方案设计项目招标执行“评定分离”制度。探索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确保建筑师“责权利”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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