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第五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政府批准实施,规划通过对柳州市第五批13处历史建筑历史信息的挖掘,提出针对性保护意见与建议,实现历史建筑的有效保护。
本次保护规划的对象为2018年市政府公布的第五批历史建筑共13处,规划年限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0-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在保护上坚持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可操作性原则,并按要求进行分类保护。在这13处历史建筑中,洛埠镇鸣凤街73-2号民居等4处被划分为三类保护,里雍镇河表屯孙家大院等9处被划分为二类保护。
保护范围除了成团镇朝阳渡槽为构筑物本身外,其余12处包括建筑物本身及其院落。其中,二类保护历史建筑确定的主要立面及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等核心价值要素不得改变,其他部位可根据保护和利用的要求适当改变,但不得损害核心价值要素。三类保护历史建筑采用以改善为主的保护方式,不得改动建筑原有的外貌,内部在保持原结构的前提下,允许作适当变动,主要强调其对城市风貌的延续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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