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首批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发布,沈阳、鞍山、丹东、锦州、盘锦5座城市和桓仁满族自治县、东港市、黑山县、阜新新邱区、铁岭银州区、北票市、盘山县、兴城市8个县(市、区)入选,入选城市将获得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据介绍,辽宁省印发了《辽宁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制定了市、县两级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标准。由发改部门会同网信等部门开展的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创建,旨在构建水平先进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便捷高效的城市管理与民生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城市智能化转型和产业创新发展,形成一批数字化应用场景和典型示范。
本次试点创建工作,由各市对照市级评价标准62条指标、各县(市、区)对照县级评价标准57条指标,从基础设施、数字惠民、数字政府、产业发展和组织保障等领域开展自评。达到三星或四星标准的,可申报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四星级或五星级智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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