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办的《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及相关政策标准宣贯会在佛山市召开。本次宣贯会现场宣贯和视频会议同步召开,全省各地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局、节能办负责人及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业务骨干,绿色建筑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监督、监理、咨询等单位代表共计五百余人参加了宣贯。
宣贯会对《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法律层面和技术层面进行了释义,并详细解读了《条例》配套贯彻落实意见《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帮助绿色建筑管理部门和广大行业从业者全面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实质与相关要求,保障《条例》贯彻落实。同时,组织专家讲解了《广东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试行)》,为推动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实施落地和碳达峰目标实现做好基础工作。
(宣贯会现场)
(参加视频会议)
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袁庆华作动员讲话。会议指出,今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的第一年,也是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部署和实施的头一年,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将有助于健全绿色建筑管理体制机制,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会议要求,要结合国家和省的最新文件精神和要求,以《条例》实施为契机,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快完善绿色建筑管理体制机制。各级住房城乡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抓紧完成市、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沟通协调并明确发展改革、自然资源部门在项目立项和工程规划环节落实《条例》的工作职责和监管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细化绿色建筑审查要点和验收要点以及具体工作措施文件,健全运行数据收集、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和能效测评制度,共同组织实施好容积率奖励、绿色金融、公积金优惠措施等,共同为我省绿色建筑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落实绿色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监管措施。将绿色建筑监管制度融入工程建设程序各监管环节,促进绿色建筑落地见效。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推行绿色物业管理模式,逐步推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及相关标识政策,组织好本地区绿色建筑认定和标识授予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保证《条例》落实。
三是着力提升绿色建筑品质。大力推动星级绿色建筑发展,重点在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发展高等级绿色建筑,引导全省星级绿色建筑创建。探索创新改造模式,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技术与绿色建筑技术、智慧智能技术深度融合发展,加强绿色建筑科技研发,探索推动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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