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作质量、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市场行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今年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突出两部门共同关注的工作重点,采取统一检查标准、突出检查重点、统一处理原则、加大处罚力度的方式,总体检查效果良好,切实震慑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达到“1+1>2”的检查效果。

      规范检查文书 统一检查标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省市场监管局召集行业资深专家,多次商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工作指南,涵盖“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检查前的准备”“现场检查的实施”“取证要求”“现场检查后的总结”和“其他事项”六方面内容以及检查告知书、总结会内容、被检查机构提前准备资料清单、2021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表、事实确认单、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作业指导书等相关表格及文书。检查前,两部门向各检查组组长和组员逐一解读检查条款,规定检查动作,强调检查程序,进行廉政风险教育。检查中,各检查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照作业指导书开展现场检查,填写检查表、事实确认单和汇总表,有效避免了检查差异,统一了检查程序和标准。

      注重工作实效 突出检查重点

      经过充分沟通,两部门议定检查以打击检验检测报告“不实”和“虚假”为主要目标,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检查前,随机抽取检验检测机构名单,侧重业务量大、社会口碑差、往年检查问题多的机构。检查中,两部门联络员告知各检查组当日检查的机构名单,突出检查的突击性、检查发现问题的日常性;如实记录检查事实,发现被查机构违法违规问题时,各组将线索材料原件封存在机构,复印相关材料带回,并现场拍摄照片,由机构在事实确认单和证据资料上签字盖章,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时可调阅封存资料,力争做到证据充分、证据链完整;每日检查结束时,各检查组将事实确认单发两部门联络员,汇总后当天发两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确保检查公正性。

      专家集中研判 统一处理原则

      待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后,两部门即刻召开全体会议,对照事实确认单,逐家机构逐项研判处理结果,听取各检查组汇报,共同查阅现场带回资料,全面复原各机构问题根源并作出判断。结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两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各检查组组长、专家共同确认被查存在问题机构的违法结论,确保对同类型问题处理尺度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部门罚则互补 加大处罚力度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及《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本着重罚震慑的原则,两部门对本次查处的14家出具虚假报告的机构,责令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规对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规对数据虚假对应的资质认定项目进行撤销处理。对8家出具不实数据报告的机构,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规进行处理;由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规将机构列入一般失信行为预警名单。违法行为处理期间,数据不实对应的资质认定项目暂缓使用资质认定“CMA”标志。

      下一步,河北省将持续加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检测机构信用管理制度,继续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形成联合抽查常态化、部门信息共享化、监管工作协同化工作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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