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多举措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工作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明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过三年努力,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完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形成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体系,物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2022年,物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覆盖率达85%以上,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取得显著突破。2023年,力争全面建成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党的组织和物业服务实现全覆盖,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形成“属地综合管理、市场规范有序、业主和谐自治”的良好局面。

      党建引领 强化社区协同

      《方案》要求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党建引领,形成“党建引领、政府组织、基层主导、业主主体、市场运作”五位一体、良性互动的物业服务综合管理格局,推动物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到2023年,力争实现业主委员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参选业主委员会,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到2023年,力争实现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联动机制,融入社区治理总体格局。

      转型升级 加快行业发展

      《方案》提出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加强对行业的扶持和规范力度,提高服务社会化、智慧化、专业化水平。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业主消费意识为重点,提升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水平,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推进物业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加强信息化建设。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经营,鼓励创新发展、转变经营思路、拓展延伸服务、强化创新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方案》鼓励加快智慧物业服务建设,做好智慧小区建设,在服务管理中应用智慧物业等技术和手段,实现服务智能化、服务精细化。加快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数据采集、统计分析、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信用评价等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完善平台功能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服务流程、方式、内容等各个环节的创新,丰富物业服务形式和内容,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生活服务业,将服务领域拓展至住房租赁经营、快递代收、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等方面,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促进企业发展。

      此外,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无物业服务小区改造,《方案》还提到各地应每年公布老旧小区、无物业服务小区年度改造计划,持续推进改造提升,实现同步改造提升、同步服务提升,建立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大改造资金投入,推进实现老旧小区、无物业服务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

      多方参与 实现共建共享

      《方案》中提到各地应公布物业服务清单和收费清单,实现多方主体共同知悉、共建共享。按等级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按照“优质优价、质价相符”原则,根据服务标准和物价指数等因素,适时调整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落实分级定价。同时,支持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提供价格评估服务,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开展价格测算评估并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成本信息,为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提供参考。

      同时,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方案》还提出积极鼓励业主参与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活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作用,引导业主共建宜居小区、共享品质生活。

      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业主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在决定物业管理有关事项前,应公开征求业主意见,并报告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业主遵守法律法规、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决议,对业主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劝阻。

      “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事关社会管理创新,事关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建设,是社会和民众关注的热点,《方案》对物业服务管理予以补充、细化,是一部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管理实际的方案。”相关负责人谈到。

      《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对提升整体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是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城市形象的重要工作,有利于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的小区,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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