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切实加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组织建设、形象建设、效能建设,狠抓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保障和装备保障,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政治素质、管理水平、执法能力和服务质量。

      通知指出,各地要坚持党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团、工、群组织,以“政治建队”为主线,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政治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城市管理文化建设,为事业发展和干部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建立覆盖执法全过程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执法装备、仪容仪表、巡查执勤等执法规范。落实“律师驻队”制度,发挥律师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建立与其他部门及街道、乡镇的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沟通协调机制,保障执法工作顺畅。加强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工作,设置专门的监督机构,规范执法监督程序和标准。

      全面落实“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严格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行政辅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手段的运用。推广“非现场执法”等模式,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设备、大数据共享等信息化手段发现违法问题。加强城市空间网格化管理,建立覆盖城市社区、街区、小区的城市管理执法巡查网格,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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