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午,湖南省湘潭市城管体制改革职能移交仪式举行,多家涉改单位相互签署了单位、人员、行政处罚权移交文本,这标志着湘潭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爱民参加移交仪式,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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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调整后,湘潭市住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部门集中行使。同时,市公安、环保、水利、市场监管等单位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相应的监管职能和责任主体仍由原单位行使。
      此外,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违法修建建筑物和设施的行政处罚权,由城管部门调整划至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应职能部门。
      此次城管体制改革,通过厘清综合执法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关系,实现了具体职能的相对分开,是破解城市管理难题的重大举措。
      陈爱民表示,此次湘潭城管体制改革职能移交是推动改革开放精神在湘潭落地生根的具体实践,是落实省市改革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到位、履职到位、统筹到位,以移交工作为新的起点,切实担负起改革的重任,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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