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对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提出的具体要求,日前,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到2025年年末,全省各地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应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要求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

      近年来,黑龙江省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筑不断增加,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从2016年的9%提高到2021年的70%以上。全面提高了绿色建筑的推广目标,扩大了强制执行绿色建筑范围,全省各地市相继出台绿色建筑具体推进方案。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要切实加强工作督导,通过分解下发各地市绿色建筑年度计划目标,进行季度督导、半年通报,督促各地加快工作进展。建立起建筑工程从规划、设计、施工到验收、标识全过程项目管理体系。完善技术标准,出台系列标准,引导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出台《黑龙江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提高标识认定效率,促进星级绿色建筑不断增加。

      据了解,“十四五”期间,黑龙江省将加快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各地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应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要求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全面加强绿色建筑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运行等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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