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2022年陕西省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向社会公布全省城市(含县城)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
通告要求,各市县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要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切实履行排水防涝安全职责,抓好《陕西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和本地区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加强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
通告指出,要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动员的城市防汛应急管理体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因在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汛前安全检查、汛期应急保障等方面工作不力,汛期城市发生内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