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沧州市印发《沧州市主城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将在主城区584个住宅小区建设3074个充电桩、安装4253部电梯阻车控制器,切实解决群众充电不便难题,消除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上楼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经前期排查发现,沧州市主城区共有721个住宅小区、30万余户、电梯5053部,其中未安装充电桩的住宅小区584个、未安装电梯阻车控制器的电梯4253部。按照惠民便民、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沧州市计划利用一年时间,在具备建设安装条件的住宅小区,基本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应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安装企业政策扶持,按照“谁安装、谁管理、谁经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充电设施建设安装企业对其设备进行自主管理、维修保养、经营。要求企业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车棚建设和电梯阻车控制器安装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实施统一安装、维修保养、管理、运营、服务,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运营规范、安全方便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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