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滁州市不断加强历史文物保护传承,有序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传承城市文脉。组织编写滁州文化丛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进行征集保护,收集图片、文档资料2000余件。全市市县级以上文保单位均建立电子记录档案,编撰文保单位名录、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名录,现共有不可移动文物1277处,其中国保6处、省保34处、市县保96处,共有可移动文物18060件(套),其中一级文物126件(套)。

保护历史建筑。建立潜在历史建筑名录,邀请专家组现场查勘、认真把关。截至目前,全市8个县市区均已完成专家论证工作,确认潜在历史建筑150余处,现已完成公布105处。第一批65处已公布历史建筑均完成最高标准的全面测绘工作,比住建部要求时间提前一年。优先将具有红色精神的传统建筑列入历史建筑名录,截至目前,全市共公布红色精神历史建筑38处。

实施古城修缮。成功获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划定公布3条历史文化街区和24处历史建筑。以凸显“双关双瓮、五楼双塔、三桥六城门”历史景观秩序、展现“青砖黛瓦”的皖东明清古城市风貌特征为目标,实施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抢救保护国保单位2处,修缮省级文保单位8处,修复名人故居2处,综合改造景观水系3处,重建历史地标8个,启动实施3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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