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海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举行平湖市-金山区联合行政执法队揭牌仪式,标志着长三角第一支跨区域联合执法队正式开始实体化运行。同时,沪苏浙三地城管部门联合制定发布了长三角城管执法“首违不罚”清单。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沪苏浙三地城管部门联合制定发布长三角城管执法“首违不罚”清单——《长三角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毗邻区域共同遵守“首违不罚”清单的指导意见》。这是全国城管执法部门的首份跨区域“首违不罚”统一清单,首批内容涉及生活垃圾处理、占道经营、未按规定占用城市道路等19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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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意见要求,长三角毗邻区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检查、执法活动中,初步认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当场或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改正、在《首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清单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应告知当事人存在的违法行为并对其教育引导,当事人当场改正或自愿签署承诺书承诺及时改正,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相关负责人表示,清单的出台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推进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在长三角毗邻区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综合运用教育整改、告知承诺等执法方式,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体现执法温度,共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共享长三角一体化法治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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