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联合发文,支持打通行业壁垒,拓宽企业市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此举被认为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破壁”图强的重要举措。
在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方面,文件明确,满足条件的湖北省特级资质企业,可跨专业承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依企业申请直接核准公路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贰级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依企业申请直接核准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实行企业业绩互认。打通施工技术、管理模式相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限制。企业完成的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互认,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完成本专业相应等级标准的业绩,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依企业申请核准相应等级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此外,文件还在开展企业资质互认推进技术人员互认、支持企业子公司落户、培育基础设施领域施工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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