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公布《洛阳市2021年至2022年采暖期城市区集中供热保障方案》,该方案明确多项举措,确保全市居民温暖过冬。
方案明确,2021年11月15日零时至2022年3月15日24时为采暖季。洛阳市城区各热源企业及供热企业要在今年11月5日前完成供热前全部准备工作,采暖期内确保连续、稳定供热,室温不低于18摄氏度。全市各热源企业要确保煤炭供应充足,煤炭库存量应不少于15天的耗煤量,保障全市热电联产供热机组用电稳定;各类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避开供热管道及保障供热运行的电缆、供水管道等可能影响供热安全运行的设施设备。
方案要求,各供热企业、物业服务公司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坚持24小时供热值班制度,接到用户报修诉求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处置;对于已供热的小区,供热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确保用户报修处理及时率达100%,用户满意率不低于97.5%,居民用户投诉率不超过2.5%。对参与今年热源保障的企业,实行机组供热保障与财政奖励挂钩政策:对圆满完成保障任务的单位奖励30万元,未按时完成保障任务单位每次扣减奖励金额的10%,因非正常原因每停机一台次,扣减奖励金额的15%,未经批准每擅自停机一台次,扣减奖励金额的25%,不按热源调配方案执行热源调配的取消本年度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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