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系统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聚焦城镇燃气、供热、供水、建筑施工和有限空间作业5个方面,全面清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分为4个阶段进行。在企业自查自检阶段,要求企业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隐患排查整治不遗漏;在县(区)级排查全覆盖阶段,要严格落实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排查结果“双签字”,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时记录发现的隐患问题,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在市级重点抽查阶段,要求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检查,对辖区内重点市政设施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在省级巡查阶段,要采用多种方式重点检查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对全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跟踪问效。
通知强调,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把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追责问责贯穿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过程。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采取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到位;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停业整顿,依法按上限处罚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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