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河北省印发了《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大力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乱象,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联动配合 形成整治合力
河北省成立了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部门共同参与,并建立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工作。各市县及时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推动工作落实。强化三级纵向联动和部门横向协同,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营造协作配合、齐抓共管、联动查处工作氛围,形成整治合力。
聚焦突出问题 推进整治进程
今年以来,全省共排查房地产项目28091个,发现“入住难”“办证难”“烂尾楼”等问题项目96个,目前已整改完成94个,2个正在推进解决。对209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商品房预售排查;对发现的244个违规销售问题,均已立案查处。排查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机构)以及网络信息平台634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26家,已全部完成整改。排查物业服务项目19786个,发现各类问题62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依据《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9月底向社会公示1270家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情况,供业主和招标主体在选择企业时参考。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约束作用,将11家房地产企业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坚持重拳整治 确保整治成效
河北省采取通报、督导、约谈等方式督促各市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石家庄市向社会公开5批次44个“烂尾楼”项目整治工作方案,接受社会和群众广泛监督。同时,公安部门对1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强力推进问题解决。
按照“打击少数、震慑一片、全面规范”的思路,7月,河北省对房地产领域未批先建、违规销售、拖延交付、违规发放预售许可证等典型案例进行全省通报,形成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高压态势。结合日常监管,每月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典型违法违规案件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
注重标本兼治 健全长效机制
坚持边整改、边完善、边提高,在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突出存量问题的同时,河北省注重完善政策举措,从源头上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增量问题。7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通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严禁企业实施“长收短付”“高进低出”等高风险经营行为。8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流程监管的若干措施》,从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供地、规划、建设、销售、验收、交付等环节,明确全流程监管措施。推动《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纳入省人大立法计划,组织开展立法调研,起草条例草案,为构建完善房地产领域治理长效机制提供法律保障。
下一步,河北省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通知》要求,深入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和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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