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起,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县主要领导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制定了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确定了排查重点和排查内容,建立县级牵总、部门参与、乡镇(街道)为主、村级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乡镇长专职专责、科级干部包区、机关干部包村、村党组织书记包户,形成“五位一体”责任体系。二是组织隐患排查。以所有自建房和各类商业娱乐、文旅、宾馆酒店、沿街门店等场所为重点,突出主体承重、失修失养、周边环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坚持梯次推进、逐步铺开原则,由乡镇(街道)主导,镇村两级共同参与,组织若干排查小组,对辖区内所有村庄、街道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做到清仓见底、不落一房。三是坚持分类施策。由县住建局牵头,聘请4家第三方房屋鉴定机构,采取“政府工作人员+技术专家”模式,深入各乡镇排查一线现场跟进,对排查出的疑似安全隐患,由技术人员现场鉴定,并落实“双签字”制度,彻底查清风险隐患底数。排查的问题,全部纳入整治台账,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四是全面彻底整改。按照“分类处置、动态销号”原则,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鉴定为C、D级的房屋建筑,主要做到“三个第一”,即: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第一时间人员全部撤离,根据隐患程度高低第一时间关停,按照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求第一时间整治,并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坚决消化存量,减少事故发生率。五是严格督导检查。把专项行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重要内容,纳入重点督查事项跟踪督办。由县督查局牵头,组织人员15人组成5个专项督导组,对全县23个乡镇(街道)全覆盖督导检查,对排查过的房屋建筑随机抽查工作质效,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房,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六是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审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专业鉴定、使用检查等各方责任,严把城乡房屋建设及使用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关,坚决遏制增量,实现房屋建设使用本质安全。同时,建立动态监测、定期摸排、发现处置机制,坚持每季度至少排查一次,坚决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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