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之窗江苏讯(白雪)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全省智能建造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江苏将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塑造新时代“江苏建造”品牌。

《指导意见》明确了智能建造近远期发展目标。到2025年末,智能建造适用技术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占比达到50%左右,培育30家以上智能建造企业,形成2个以上智能建造产业集群,智能建造产业链初步形成。到2030年末,智能建造适用技术在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占比达到70%左右,培育100家智能建造企业,形成5个以上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并不断壮大,智能建造产业链进一步整合、完善并向上下游延伸。到2035年末,大中型企业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普遍应用智能建造适用技术,培育一批在智能建造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智能建造产业集群规模效益、创新实力、市场竞争力充分彰显,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实现高度集成和协同发展,成为全国智能建造强省。

如何发展智能建造?《指导意见》提出,要在建筑产业互联网、数字一体化设计、建筑机器人及智能建造装备、部品部件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管理五大关键领域发力。以建筑机器人及智能建造装备为例,要加强新型传感、智能控制、多机协同、人机协作等建筑机器人核心技术研发应用,形成一批建筑机器人标志性产品,推进建筑机器人在生产、施工、维保等环节的典型应用,提高工程建设机械化、智能化水平。

江苏将加快智能建造技术推广应用。《指导意见》明确,支持省内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积极应用智能建造技术。积极推动智能建造在改善型住宅中的应用,提高施工效率、提升住宅品质。支持新建轨道交通项目开展智能建造技术实践。

建筑业用工模式也将有变化。《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推动传统建筑施工劳务模式向“建筑机器人+产业工人”新型劳务模式转型发展,推动“建筑机器人+产业工人”用工模式在整平、抹平、喷涂和墙板安装等场景的应用,培育一批拥有“建筑机器人+产业工人”解决方案的新型劳务企业。

江苏将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南京市南部新城智能建造项目集聚区、苏州市相城区智能建造产业园等建设,打造成为全国智能建造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高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将智能建造产业纳入地区产业发展规划,保障智能建造产业集群用地需求。

在南京、苏州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基础上,江苏将进一步扩大智能建造试点范围,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市(区)申请开展省级智能建造试点。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