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组有关要求,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扎实开展建筑工地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提质争优,不断提高建筑工地绿色文明施工水平,助力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改善。

今年以来,苏州市住建局以扬尘防治“十条标准”为核心,扎实开展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以围挡设置标准为抓手,持续提升围挡品质;以“双整点”开启为要求,明确喷淋抑尘设备实施细则;以高杆喷雾设备为手段,推动重点敏感区域内扬尘防治提质增效。

全市住建部门共开展施工扬尘监督检查6743次,检查项目9049项次,开具整改通知单2307份、(局部)停工整改单95份。实施行政处罚155起,处罚单位156家,罚款金额556.3万元。


9月27日,苏州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全市住建系统国庆节前工作调度会,就近期江苏省生态环保专项督察指出的问题,会议强调:

要举一反三,完成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认清梳理督察发现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堵塞漏洞、扫除盲区、理顺机制,紧抓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等重点时段扬尘防治工作。

要压紧压实,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地住建部门要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围绕建筑工地施工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建筑工程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及胶黏剂等方面,全面加强生态环保监督管理指导工作。


国庆假期期间,苏州市住建部门将扎实推动建筑工地落实《苏州市2022年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工地喷淋抑尘设备开启时间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实施工地周边全封闭围挡、裸土与物料堆放覆盖等扬尘污染管控措施。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未在环保部门登记并安装环保标牌、冒黑烟的施工机械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加大内外墙涂料及胶黏剂进场检测抽测力度,凡VOCs超标的一律不得使用。施工产生泥浆固化后外运,不得直排河湖。


下一步,苏州市住建局将通过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切实推动建筑工地污染防治。

结合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开展全市扬尘防治工作督查,并同步实施对各地区的年度扬尘评定打分。

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建筑工地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调研,适时对发现较多问题的项目进行“回头看”暗访,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未能有效整改的,严肃进行查处,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相关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信用档案。

实施评优评先挂钩,凡因污染问题被查处的,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于被市污防攻坚办发文通报的,所涉地区扣减当年度“扬子杯”推荐申报名额,所涉总承包单位在当季度投标行为和标后履约考评中予以扣分。

(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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