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墙黛瓦,村居错落有致;道路整洁,往来交通便捷……

盐城市大丰区乡村满目翠绿,生机勃发,处处呈现出一派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美丽宜居的幸福图景。

近年来,盐城市大丰区坚持把农房改善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坚定不移地抓好统筹推进。截至2021年底,完成农房改善14782户,其中进新型农村社区5329户,建成新型农村社区22个,建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5个。今年1—10月份已完成改善2036户。

自2022年省市委提出关于农房改善工作的最新要求后,盐城启动新一轮农房改善五年专项行动,“居者优其屋”成为幸福实景。盐城市大丰区迅速吹响

新一轮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冲锋号”,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重点工作!

改善:

未来五年完成大丰区现存的1.31980年及以前农房的改善;支持鼓励1981年至2000年所建房屋的改善;CD级危房优先及时改造

2022年改善完成2100目标任务(其中:1980年及以前的农房改善占比要达80%以上),完成已鉴定CD级危房整治。

建设:

未来五年完成60-80规划发展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优化提升建设,让村庄面貌有较大提升,为老百姓提供优美的环境、便捷的服务

2022年建成3-6市级农房改善示范项目,每个镇(街道)完成1-2个规划发展村庄规划编制及建设项目立项工作。

新一轮农房改善奖补资金  

省级资金相关政策:

江苏省财政以1980年以及以前农房数为基数,按照财政综合保障能力档次、是否为产粮大县、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其他群体D级危房消险解危户数、奖补资金使用绩效等因素来分配。

大丰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为第三档,属于产粮大县,可奖补3.4万元/。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和其他群体D级危房消险解危,每改善1户再提高1.5万元(存在交叉,不重复计算奖补)

根据各镇(街道)1980年及以前农房改善销号数量,统筹上级奖补资金分配至各镇(街道)用于规划发展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区级资金补助政策

202212底前,对农户进新型社区、退宅进城入镇、原址或异地改扩、翻、新建、退宅等,区财政、广厦公司继续执行《盐城市大丰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补助办法》(大发【201942)、《关于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的补充意见》(大办发【2019163)补助政策。

区级资金具体包括五个方面:

规划发展村庄中符合翻建、插建楼房及平房条件的农户,经审批并验收合格的,楼房补助2万元/、平房补助1万元/户;翻修(经审批拆除原住房窗户以上部分,对住房维修改善)补助0.5万元/

一般村庄点中的CD级危房、1980年及以前的老旧房屋,楼房补助2万元/、平房补助1万元/户;翻修补助0.5万元/

农村低收入群体(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危房户,翻建、新建的,在比照上述第1条补助执行的基础上,每户再补助2.2万元;翻修、维修加固的,在比照上述第1条补助执行的基础上,每户再补助0.8万元

农户退宅进城入镇购房、居住的,可以给予宅基地退出补偿(证载宅基地合法面积补200/)、地面附着物拆除补偿(市场评估价)及进城入镇购房补贴。仅仅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入镇居住但未新购置商品房的,只享受宅基地退出补偿、地面附着物拆除补偿。

自愿对依法不再享受宅基地使用权的地面附着物拆除,可享受地面附着物拆除补偿。

2022农村住房改善政策变化 

奖补覆盖面更广:新一轮农房改善,鼓励农户自主更新、改善老旧房屋,并给予资金补助。

规划审批面更宽:不同类型村庄可按照要求原址翻建、改扩建或者新建住房。

建筑面积控制更灵活:审批更加人性化,取消以往对平房建筑面积的审批限制。

图集设计更人性化: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农房建设图集,优化房屋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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