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泰兴市城管局接到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建议书指出,泰州市长发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与泰州市冠科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在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工作过程中存在使用非备案且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进行运输的行为,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侵害社会公益。接建议书后,泰兴城管迅速行动,开展多方调查,及时处置,强力打击了污染物违法运输行为。

实地走访

 城管执法人员分别对两家公司进行调查询问,并联合泰兴市交运局、生态环境局实地走访调查污染物转运情况,对涉嫌违法运输污染物的两家公司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                      

集中约谈

 11月4日,泰兴市城管局联合检察院、交运局集中约谈两家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及时办理许可证,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定期报送收运、处置的生活垃圾数量。                              

长效管理

 目前冠科公司的污染物转运车辆已采取密闭措施;长发公司已更换全自动密闭垃圾运输车,符合生活垃圾运输条件。

 下一步,泰州泰兴城管将对两家公司车辆行驶轨迹进行监管,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维护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落实长江大保护工作。

(供稿:泰州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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