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建筑施工现场,放眼望去,梁柱板等构件箍筋、拉筋和拉结筋(单支箍、拉筋和拉结筋俗称拉钩)基本都是一端做135°弯钩,另一端做90°弯钩。
虽说施工现场做的不可能达到100%按规范施工,但大部分包括经验丰富的工程人的印象和经验里,就应该是这样做,但这样做是否真的符合规范要求吗?不一定!箍筋、拉结筋及拉筋(拉钩)究竟怎么做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何在?
解读依据前,先来区分拉筋和拉结筋概念,不然看完则可能一头雾水,一知半解,如下图:
拉筋:用于梁柱复合箍筋中的单肢箍筋;
拉结筋:用于梁腰筋、剪力墙等拉结的钢筋。
了解了拉筋和拉结筋,下面就从设计图纸、规范、图集来解读箍筋、拉结筋及拉筋:
一、国标图集18G901-1关于箍筋拉筋及拉结筋规定如下:
根据国标图集18G901-1图一、图二和图三原文解读:
1、非框架梁、不考虑地震作用的悬挑梁,箍筋和拉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90°,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
但当非框架梁、不考虑地震作用的悬挑梁受扭(如梁侧面构造纵筋以“N”打头表示)时,复合箍筋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为箍筋直径的10倍,弯钩的弯折角度为135°。
2、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箍筋两端弯钩的弯折角度为135°,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和75mm两者中的较大值。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有抗震设防要求设计图纸总说明会注明,有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中,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构件就包括结构图的柱、梁、板,墙也包括二次结构的圈梁、构造柱等)
3、圆柱环状箍筋、螺旋箍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受拉锚固长度且不应小于300mm,钢筋末端均需做135°弯钩,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和75mm两者中的较大值。
4、梁腰筋拉结筋,两端弯折角度均为135°,弯折后平直长度同箍筋。(即取直径的10倍和75mm两者中的较大值)
5、拉结筋用作剪力墙分布筋(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长度lc范围以外,构造边缘构件范围以外)拉结时,可采用两端135°弯钩和一端135°弯钩,另一端90°弯钩,当采用后者,拉结筋需交错布置。(拉结筋转角处(即弯折处)纵向钢筋绑扎搭接如上图三中图1-15、图1-16按本条执行。)
二、设计图纸
说了设计图集,也必须说说设计图纸,所有设计图纸关于箍筋、拉筋及拉结筋大样图会标注两端135°弯钩情况,除非另有文字说明,基本不会标注一端135°弯钩,另一端90°弯钩情况。
三、国标图集22G101-1关于箍筋拉筋及拉结筋规定如下:
根据国标图集22G101-1图一原文解读:
1、非框架梁、不考虑地震作用的悬挑梁,箍筋及拉筋弯钩平直段长度可为5d(d为钢筋直径)。
2、梁、柱箍筋两端弯钩的弯折角度为135°,弯折后平直段长度10d(d为钢筋直径)和75mm两者中的较大值。
3、圆柱环状箍筋、螺旋箍筋搭接长度≥la(受拉钢筋锚固长度)或lae(受拉钢筋抗震锚固长度),且≥300mm勾住纵筋。钢筋末端均需做135°弯钩,弯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钢筋直径)和75mm两者中的较大值。
4、用于剪力墙分布筋的拉结可采用两端135°弯钩和一端135°弯钩,另一端90°弯钩。
四、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原文解读: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关于箍筋、拉筋规定原文如下:
5.3.6除焊接封闭箍筋外,箍筋、拉筋的末端应按设计要求作弯钩。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拉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应符合本规范第5.3.5条的规定;
2、对一般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90° ,弯折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设防及设计有专门要求的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和75mm的较大值;
3、圆柱箍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的锚固长度,两末端均应作135°弯钩,弯折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构件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4、拉筋两端弯钩的弯折角度均不应小于135° ,弯折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拉筋直径的10倍。
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原文规定叙述中看:
1、箍筋、拉筋的末端应按设计要求作弯钩,以设计为准。
2、设计无规定时:
①、一般结构构件箍筋(包含圆柱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90° ,弯折后平直段长度≥5d;
②、对有抗震设防及设计有专门要求的结构构件,箍筋(包含圆柱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段长度≥10d和75mm的较大值。(注:圆柱箍筋仅≥10d)。
③、原文第4点拉筋未注明构件及部位,可理解为所有构件及部位。
五、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原文解读: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关于箍筋、拉筋规定原文如下:
5.3.2纵向受力钢筋的弯折后平直段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光圆钢筋末端作180°弯钩时,弯钩的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5.3.3箍筋、拉筋的末端应按设计要求作弯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一般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90°,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设防要求或设计有专门要求的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2、圆形箍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受拉锚固长度,且两末端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段长度对一般结构构件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3、梁、柱复合箍筋中的单肢箍筋两端弯钩的弯折角度均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段长度应符合本条第1款对箍筋的有关规定。
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原文规定叙述中看:
1、箍筋、拉筋的末端应按设计要求作弯钩,以设计为准。
2、设计有具体要求时,还需符合以下规定:
①、一般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90° ,弯折后平直段长度≥5d;
②、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段长度≥10d和75mm的较大值。
③、圆形箍筋末端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135°,一般结构构件弯折后平直段长度≥5d,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弯折后平直段长度≥10d。
④、梁、柱复合箍筋中的单肢箍筋两端弯钩的弯折角度均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段长度应符合一般结构构件和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要求。
综上所述,就是建筑施工现场箍筋、拉结筋及拉筋(拉钩)是否需要两端做135°弯钩的所有依据,图集多以设计为准,规范满足设计同时还有需满足规范中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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