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在海口购买商品住宅,购买套数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4月22日,海口市住建局发布一则《办事指南》,对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在海口购买商品住宅申办购房资格作了进一步明确。

以个体工商户为例,满足在海南省注册登记且设立年限1年及以上、在海口上年度纳税金额1万元及以上(或近5年累计纳税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条件,其在海口购房可购买套数按照本地居民家庭执行。

这一条件对于个体工商户购房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5日,海口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的内部文件。文件内容该包括: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优化总部企业人才购房政策及优化商品住房限制转让政策等6大项共9条优化政策措施。

其中第六条“停止执行海府〔2018〕150号文‘暂停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出售商品住宅(经批准的企业人才周转房 除外)’的规定”。

除了个体工商户外,还对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在海口购买商品住宅的申购资格进行明确。

企业在海口购买商品住宅,须提供上一年度纳税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纳税凭证、海南省注册登记且设立年限1年及以上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购买商品住宅较为简单,只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组织)、法人代表人证明、法人代表人身份证等。

上述单位及个人可通过“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按线上指引提交购房资格申请。一般3个工作日可审核完成,但企业一次性购买住宅10套及以上的,审核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