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建立房地产预售资金审批和工人工资支付联动机制的通知》称,将建立房地产预售资金审批和工人工资支付联动机制,以压实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防范化解房地产项目欠薪风险,合理使用预售资金,确保及时足额支付房地产项目的工人工资。

      通知要求,属地工资支付专户监管部门应定期向属地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部门报送未落实工资支付专户或存在拖欠风险的项目名录(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工人工资支付专户使用情况等信息,以下简称“欠薪风险项目名录”)。

      对欠薪风险项目名录中的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申请预售资金时,预售资金的监管部门事先征求工资支付专户监管部门意见。存在建设单位未按签订的施工合同或三方协议约定向工资支付专户拨付人工费(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以及拨付的人工费总额占已完成工程的总造价比例不合理情形之一的,工资支付专户监管部门确认项目建设单位补足工资支付专户资金或建设单位同意将申请的资金预售资金优先划入本项目工资支付专户,补足工资支付专户资金,预售资金的监管部门予以审批。

      此外,通知要求,因建设单位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未落实工资支付专户制度,引发拖欠工人工资事件,根据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建设单位应配合属地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部门优先将本项目预售资金划转至本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专户或属地政府设立的专户上,专项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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