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税务局、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共同印发了《湛江市加快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发证”。
方案提出,要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责、购房人配合的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建设预售、竣工验收、交房办证3个阶段实施。
方案要求,要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深化信息共认共享。加强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深化不动产登记、税费征缴、房屋交易以及“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的各类凭证与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支撑房地产开发项目全流程信息共享。
方案强调,要加强改革统筹配套,强化监管约束。积极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有关的审批、证照等手续,主动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职能部门加强建设用地及工程规划批后监管和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依法依规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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