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工程违法分包被处罚。

行政处罚书详情显示,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中国职工之家B座装修改造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该公司将上述工程的机电劳务作业分包给了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款为4046921.1元。合同中约定由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锈钢管、卫生洁具等主要建筑材料,计取了主要建筑材料款。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构成将工程违法分包的行为。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0.625%的罚款,罚款额为25293.26元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资料显示,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大股东是中建六局,中国建筑集团成员,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81229.833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潘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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