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资质通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设置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过很多资质在放管服的大背景下已经取消了,这些国务院明令取消的资质,不能再作为政府采购资格条件。下面就把已经取消的资质汇总如下。如有不全欢迎大家留言补充!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取消时间:2014年1月
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时间:2017年3月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取消时间:2021年7月
4、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取消时间:2018年7月
5、工程咨询单位。取消时间:2017年9月。
6、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时间:2017年9月
7、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取消时间:2013年5月
8、燃气器具生产许可证。取消时间:2018年9月
9、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取消时间:2018年12月
10、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取消时间:2016年2月
11、八大员证书。取消时间2018年12月
1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取消时间:2019年5月。
13、保安培训许可证。取消时间:2021年7月。
14、人民防控工程监理资质。取消时间:2021年7月。
15、人民防控工程设计资质。取消时间:2021年7月
16、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取消时间:2015年2月。
17、地质勘察资质。取消时间:2017年9月。
18、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取消时间:2017年9月。
1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取消时间:2014年10月。
20、防雷单位资质。取消时间:2016年6月。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如果看到招投文件还把上述资质作为资格条件或者评分项,可以质疑,质疑不成可以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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