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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工程造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工程交易阶段造价信息数据交换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组织起草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通用安装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市政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4本标准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

有关单位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1.传真:010-58934733;

2.邮箱:chengm@mohurd.gov.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信封请注明“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点击下方蓝色标题了解标准详情。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分析和利用造价数据,指导投资控制行为,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通用安装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通用安装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分析和利用造价数据,指导投资控制行为,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房建、市政、轨道交通等专业的配套安装工程以外的通用安装工程。通用安装工程主要特征描述及分类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市政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市政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分析和利用造价数据,指导投资控制行为,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市政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分析和利用造价数据,指导投资控制行为,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编制说明请点击: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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