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式》为宋代建筑设计资料集与建筑规范丛书,于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出版,作者李诫,是我国第一部由统治阶级颁布印刷,关于古代建筑设计、建造制度的书籍。
《营造法式》的前身为《元祐法式》于元祐六年(1091)编成,没有确定的模数,无法确定用工用料,对建筑设计、施工的规定也比较不明确。
绍圣四年(1097年),一名叫李诫的北宋建筑师,奉旨重新编修。李诫(1035年-1110年),字明仲,郑州管城县(今河南新郑)人。领旨编书的时候还是监丞,后来升为少监,最后升为监(监丞、少监、监都是掌管宫室建筑的古代官职)。 《营造法式》于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正式出版,但是它颁行不久,北宋就灭亡了。现存的《营造法式》是在宋、清两代进行过刊印,因为是官方出版所以研究价值很高,封建时期的工匠们都会以书上的标准为准。
书中有句话:“构屋之制,以材为祖。”“材”是一个标准尺寸单位,相当于模数。中国在12世纪就已经开始使用模数制度进行房屋建造。在《营造法式》中,详细记载了六种彩画制度的制作工艺。绘制在斗、栱、梁、柱之上,五彩遍装,华丽至极。从中我们能看到木构建筑在宋朝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
《营造法式》全书一共分三十四卷,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卷一、二,总释和总例,名词解释。对文中所出现的各种建筑物及构件的名称、条例、术语做一个规范的诠释。 第二部分从卷三卷至卷十五,各作制度,是全书的核心部分,包括了十三个工种。最重要的是大木作和小木作。
卷三壕寨制度、石作;包括场地平整、基础、柱础、台阶、长堤排水等建筑基础各项制度。 卷四、五大木作制度;包括建筑模数、梁架结构、屋顶各构件、斗栱等各结构构件制度。 卷六至十一小木作制度;包括门、窗、屏、地棚、壁板、平棊、帐、壁藏等制度。 卷十二雕作制度、旋作制度、锯作制度、竹作制度;
卷十三瓦作制度、泥作制度; 卷十四彩画作制度; 卷十五砖做制度、窑作制度其中 第三部分卷十六至卷二十五,功限,相对于劳动定额的计算。 第四部分卷二十六至卷二十八,料例,相当于用料计算。 第五部分卷二十九至三十四,图样,非常真实地表现保存了当时的一批建筑的图。
木构建筑体系作为中国建筑最主要的结构体系,自汉代起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发展,到北宋初年渐趋成熟。《营造法式》对中国古代木构建筑做了一个总结,是宋辽金时代的建筑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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