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8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第三期调解员培训班在广州华泰宾馆举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各地市从事工程咨询、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等领域的专业人员、多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110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旨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要求,进一步引导“总对总”调解员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是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简称全国联调委)充分考虑到广东省“总对总”试点工作特点,授权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简称省住建联调委)再次举办的调解员初入培训班。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向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报送11家调解组织和420名调解员,并顺利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已入库的调解员参加本次培训考核后,将正式获得调解员证书,开展调解工作。

  在开班仪式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广东省一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作部署,主动作为,积极落实,经过两年的试点探索,在制度机制建立、数字平台运用、调解队伍培育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省住建联调委迈出了广东特色多元解纷路径一小步,一是创新线下对接模式,省住建联调委与白云区人民法院共同试行“法官+调解员+办案秘书”结对指导机制,将法院的权威性与调解组织的灵活性充分结合,进一步推动“总对总”调解力量参与调解工作。二是省住建联调委与3家仲裁机构共同签订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与仲裁规则衔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健全了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仲裁衔接”纠纷解决机制。这两条多元解纷新路径的成功探索意味着广东在住建领域纠纷化解上实现了“多元协同、双向贯通”的深度突破。

  开班仪式要求,全体学员一是要厚植使命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工作中,为化解住建领域矛盾、维护行业和谐贡献力量。二是要锤炼综合素养,努力成为“精专业、通法律、擅调解”的优秀调解员。三是要恪守管理规范,自觉接受省住建联调委和调解组织的管理。此外,还要深化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解与认识,提高新形势下做好行业调解的能力和本领。

  本次培训班结合政策分析、经验交流、实务讲解等形式,邀请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规处有关同志,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终身荣誉主任、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资深会员等专家学者,以及来自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白云区人民法院、顺德区人民法院等单位的法官、特邀调解员,聚焦政策解读、调解技巧、调解实践、中国特色的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前移及其实务操作、建设工程造价争议解决与调解结果的协同等内容。参加培训的学员们纷纷反馈,此次学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实用性强,不仅提升了自身专业能力、调解能力等综合素养,也为助力住建领域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来源:广东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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