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重要文件——《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以十六条内容明确了当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力方向及工作重点,不良资管行业的未来被清晰定调。

《资产洞见》在此,为您提示相关重点。

1.功能性放在首位

《指导意见》在第一条(指导思想)即明确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平衡好功能性和营利性的关系,坚持把功能性放在首位,不断提升服务化解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的质效,助力金融强国建设,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为何强调“功能性放在首位”?

答案正是文件中的两个字:“大局”。

《指导意见》十六条中,最为重要的前三条,写满了这两个字。

以第二条为例,其中四个要点,每一条都表情严峻:

一,“确保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二,“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足功能定位……探索新形势下服务化解金融和实体经济风险的模式”;

三,“逐步构建形成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路径,强化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再对照看第三条:

“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基本定位和发展方向。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

也就是说,《指导意见》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方向”“大局”上明确提出了严肃的硬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在方向不偏离的基础上,去提升完成政策任务的水平,即“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作为收购处置不良资产的政策性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基本的“功能性”包括:不良资产处置、金融风险化解、支持国企改革等。“功能性”能够过关,是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首要考验。

2.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指导意见》的第二部分为公司治理,包括第三条至第五条,强调在“强监管、严监管”的基础上,对公司提质。

三条要点为:

一,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设。

三,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强化党的领导是底色,完善公司治理是目标,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是手段。

顾名思义,激励约束机制,既包括激励,也包括约束。

《指导意见》要求构建权责明晰、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既要激发内生动力,又要避免盲目追求规模、无序扩张和偏离主业。

同时,明确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尽职免责。

“三个区分开来”,即区分探索性失误与明知故犯、区分政策空白期探索与有规不依、区分无意过失与谋取私利。

3.做强做优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

《指导意见》第三部分,包括第六、七、八三条,内容是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业务的专业要求,即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做强做优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

怎样算完成了要求?

三条内容,简要概括:

一,加快培育核心竞争力。

二,服务化解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等领域风险。

三,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加快培育核心竞争力”,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深化专业化”,丰富风险化解和救助纾困手段。其中,提到很多具体的“深化专业化”的内容,包括处置过程的专业化、探索发展轻资产业务经营模式、科技手段应用等。

“服务化解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等领域风险”被专门放在这里,意味着这两项任务,是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业的基础内容,也是硬任务。

“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手段包括“通过过桥融资、共益债投资、夹层投资、阶段性持股等方式实施纾困”等。

4.强风控

《指导意见》第四部分,即第九条至十二条,是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如何强风控。

如何强风控?

一,持续强化、构建风控管理体系。

二,存量风险资产处置提质,增量业务强化审核与投后管理。

三,加强资产负债与流动性管理。

四,瘦身健体。

这其中,加强资产负债与流动性管理部分,除了提出“不得盲目以负债扩张驱动资产规模增长”外,还提出“适当提高中长期负债资金占比,改善资产负债期限匹配程度”,以及“通过发行金融债、资产证券化产品、优先股、二级资本债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等补充资金资本”等。

瘦身健体,实质是通过聚焦主业、优化结构、严控风险、科技赋能等,推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粗放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5.强监管、严监管

《指导意见》第五部分,即第十三条至十六条,内容即监管。

如何强监管、严监管?

一,强监管制度建设。

二,强监管重点领域。

三,强查处。

四,强专业监管+联动监管。

四条当中,以强监管重点领域内容最为具体。

重点监管的九大领域为——

1.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强化对股东行为、董事和高管履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重点领域持续监管。

2.强化对不良资产估值、收购转让、资产处置等重点业务环节监管。

3.加强问题企业纾困业务的监测评估,针对苗头性风险问题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4.对通过特殊目的载体等形式开展业务实施穿透监管。

5.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相关监管政策,严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6.加强关联交易监管,防范利益输送、监管套利。

7.强化对分支机构监管,推动提升分支机构风险防控与内控合规管理水平。

8.密切监测附属机构业务和风险状况,加强并表监管。

9.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法律咨询等服务中介机构的监管。


概而言之,《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向、任务与提质的路径,同时有重点细节指导,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统一思想,形成政策合力,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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