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紧密围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以服务群众为核心,以居民自治为方向,启动了“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79个公租房小区被命名,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今年11月19日,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供销社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范围、提升创建标准,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发动群众共建、共谋、共管、共评为重点,以形成“环境我来管,实事我来办,有难我来帮,歪风我来治”的良好氛围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水平,确保保障对象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有效提升。

《通知》定位“全省规模300套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围绕“管好用好”,实行“清单式服务、标准化管理”,确保共同缔造工作“行得通、走得远”。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贯穿其中,凸显高质量健康发展,突出党建引领核心作用,全面彰显共同缔造理念,全方位融合社会治理力量,全面构建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生活指数,从强化工作机制、完善配套设施等8个方面制定了60条结构性、过程性及结果性标准指标。设置4条可选标准,在“做得好”的基础上指导各保障性住房小区“做得更好”。
《通知》强调,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关键要落实到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上。“十四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把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作为提升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全面彰显共同缔造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好“新要求、新理念、新办法”组合拳,真正解决居住群体“急难愁盼”,使保障性住房小区成为共同缔造的“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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