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普查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灾害防治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青海省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普查试点工作方向,认真指导试点地区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不断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积累工作经验,全面开展督导检查,狠抓任务推进,严格质量把关,加强全过程管控。落实13名专职人员、120名工作人员,动员626名社区和基层干部,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乌兰县为代表,系统研究了房屋设施普查组织管理方式,以大柴旦行委为典型,分析总结了普查实施方法的优劣,以天峻县为重点,研究掌握了高寒高海拔牧业区普查工作特点,以海西州为样板,对普查经费进行测算,为下一步青海省普查工作积累组织、管理及技术经验,基本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海西经验”。
    截至目前,海西州试点地区已完成全部普查任务的调查工作,共普查完成城镇房屋3.11万栋(建筑面积3513.5万平方米)、农村房屋10.66万栋(建筑面积1240.5万平方米)、市政道路290条(506.95公里)、市政桥梁34座、供水厂站27座(供水管网871公里),目前省级数据质检审核工作已经启动。
    二、近期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安排部署普查工作。一是成立厅系统普查领导小组,抽调专职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普查工作。二是编制下发《青海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实施方案》,召开普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对照青海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总结经验,分析形势,全力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均成立普查工作专班,与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截至目前共落实57名专职人员、170名工作人员。
    (二)全力推进调查系统省级部署工作。完成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软件政务云资源申请以及系统2.1版本的升级、测试等相关工作。鉴于青海省地理位置等特殊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底图加载中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截至目前,已接收到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39个县(市、区)底图文件,按计划完成系统抗压测试,并导入底图和任务范围,下发普查账号,全面开展普查工作。
    (三)就全省普查经费进行测算及申请。对全省普查经费进行测算,先后向省普查办、省财政厅报送《关于商请解决青海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经费的函》等相关文件,经测算,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共需经费约1.35亿元,其中省级抽查费用406.2万元,市(州)级抽查费用499.3万元,县(市、区)级普查费用1.26亿元。
    (四)持续加强技术指导。制定《青海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厅系统工作方案》,成立省级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省级专家组,指定专人对各市(州)点对点开展技术指导。汇总全国及海西试点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编制下发《试点工作问题问答手册》,更新完善网络培训教程和课件,为全面开展普查提供技术支撑。
    (五)全面开展普查技术培训。先后两次举办全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技术管理培训班,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分别在海西州格尔木市、都兰县、西宁市湟中区进行实操教学,对196名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290名相关企业普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制作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宣传动画短片、宣传册等,建立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抖音公众号,利用青海网络广播电视台微博公众号、视讯青海、青海长云网等互联网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普查目的、意义,号召全社会理解、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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