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2019年4月23日,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从消防救援机构移交到住建部门。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泸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省消防救援总队等九部门《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及《泸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管理导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消防监督管理机制进行改革,制定了该《实施方案》,明确了住建系统各个环节消防安全责任,推动了消防安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实施方案》包括

      “主要目标”“任务分工”“工作要求”,从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区县属地责任、特殊消防设计审查、工程现场消防管理、施工质量过程监管、消防验收及备案、消防档案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消防管理和执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等十个方面对消防安全责任作了明确。

      《实施方案》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压紧压实住建系统各个环节消防安全责任,改革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消防安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完善火灾风险识别、管理、监测和预警机制,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责任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保障泸州住建系统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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