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记者从《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办法》将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力保障城市道路的亮灯率,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照明灯饰管理处处长邓秋介绍,《办法》进一步明晰了市、区两级城市道路照明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财政保障制度,并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和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明确城市道路照明亮灯率由原来的95%提升至快速路、主干道的亮灯率应当不低于98%,次干道、支路的亮灯率应当不低于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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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背街小巷可能出现没有路灯的情况,《办法》明确,配套建设的城市道路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当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和同步使用,装灯率应当达到100%。

      在强化节能环保方面,《办法》对建设城市道路照明智能控制系统建设提出要求,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低能耗环保产品,提高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水平,但不得过度照明。“未来还将督促各区县对辖区内高能耗、大功率照明设施进行摸排。”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明年将持续提升全市LED路灯应用占比。

      《办法》还提到,新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应当推动多功能灯杆建设,集约设置灯杆,实现“一杆多用、多杆合一”,并明确了产权单位对搭载设备运行、维护、安全的责任。邓秋称,未来将对重庆市道路照明提出智能化管理要求,要求建设城市照明智能控制系统,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进行智能化监控和管理,解决路灯智能管控问题,实现城市道路照明“大城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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