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九项措施,规范施工图审查行为,提升审查服务效能,要求全省各地相关部门保障全省施工图审查资源供求平衡,严控施工图审查时限要求,灵活办理施工图审查业务,方便建设单位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优质高效施工图审查服务,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措施包括以下重点内容: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每年公布一次全省审查机构名单及服务信息、信用信息等,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在本地开展业务的审查机构名单。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本省施工图审查业务不受地域限制,审查结果在全省范围内互认、有效。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保障本地审查机构数量需求,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增加审查机构。

      严控施工图审查时限要求。原则上,大型房建和市政工程审查时限不超过12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的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可以灵活办理施工图审查业务,对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涉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房建工程可按单体工程进行施工图审查,市政工程可根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分阶段进行施工图审查。对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建设项目,单位工程能单独投入使用的,可以按照单位工程进行施工图审查。对市政道路、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等重大线性工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标段分段进行施工图审查。

      建立首次审查质量考评制,对施工图首次审查通过率低、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勘察设计项目和有关责任单位,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差异化监管。探索推行二次审查终结制,审查机构的首次审查必须全面、准确,审查意见一次性告知;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审查意见一次性修改到位,确保二次审查通过,缩短施工图审查用时。对首次审查或二次审查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审查机构要立即核发审查合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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