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重庆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标识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推进重庆市住宅小区高品质、高质量发展。

      据悉,重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标识认定采用《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标准》。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标识申报遵循自愿原则,分为项目入库和标识认定两个阶段,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提出,鼓励设计、施工、咨询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

      申报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标识认定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按照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运营,项目用地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已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小区园林景观和配套设施等按照设计完成建设,项目运行及管理服务正常;符合国家及重庆市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的要求,建设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标识认定的项目可同时授予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并按照相应的标识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管理办法》规定,获得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标识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运营单位或业主交接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运行要求。项目运营单位或业主,应强化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运行管理,加强运行指标与标准要求指标对比,每年将年度运行主要指标通过信息系统按相关要求持续上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