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了一系列与住房安全保障相关的政策,重点保障该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危房改造对象主要包括6类,分别是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危房改造的目的是解决群众的住房安全。采取重建方式进行危房改造的,新房建成后,一定要拆除原旧房,消除安全隐患。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是国家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的专项资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加强监管,不得挪用、冒领、克扣、拖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向农户索要好处费。按照要求,重建房屋的,政府补助农户资金不低于2万元;修缮加固的不低于0.6万元。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此外,安徽省还将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加强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让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农村居民住起来更舒适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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