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    谢进才

今年以来,徐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织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护网”,探索形成自建房屋安全整治的“徐州模式”。


徐州市委宋乐伟书记在云龙区现场调研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迅速反应、高位推动,整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徐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建房安全工作,市委宋乐伟书记到任后先后两次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抓细抓实排查整治工作,严防事故发生。长沙“4.29”事故发生次日,王剑锋市长迅速作出批示,要求立即对全市房屋安全进行拉网式检查,彻底消除隐患,全市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正式启动。

5月7日,徐州市再次召开自建房安全整治部署会,625日,《徐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审议后印发,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工作专班,督促指导自建房排查和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各县(市)、区迅即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和工作任务。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徐州市已排查自建房402.3104万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9.258万栋。13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工作,其中11个已基本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工作,完成率97.11%,排查量、完成率均位居全省前列。

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使出整治工作“连环招”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做细做实规定动作,创新开展自选动作,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徐州经验”。

深入摸底排查,牵好隐患整治“牛鼻子”。在国家、省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将排查重点拓展到11类,突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组建“排查员、技术员、管理员”为主体的“三员”排查队伍,迅速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和信息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栋。

坚持精准施策,开好消险解危“药方子”。根据排查鉴定结果,“一案一策”科学制订整治方案,实行动态销号。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建筑,坚持先落实安全措施、后实施隐患治理的工作思路,采取人员撤离、建筑封闭、安全监控等应急消险措施,对风险建筑挂牌督办,要求限期整改。一般安全隐患建筑和短期无法完成整治的重大安全隐患建筑,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和农房改善行动一体推进,动态列入隐患建筑三年整治计划,综合运用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选址新建、拆除等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2024年底全面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创新工作举措,出好排查整治“新实招”。沛县依托信息化手段,对全县隐患房屋实行“码上管”。采取工程措施整治的,整治一户、销号一户。未采取工程措施整治的,明确管控措施、落实日常扫码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沛县排查量、完成率一直位居全省县区前列。邳州市坚持“T+2”工作模式,即现场培训指导、基础信息采集加电话和工作群指导,及时解决信息采集中的难点,迅速准确完成排查信息填报工作。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流程图,自行研发隐患排查录入小程序,集成六类治理重点和四类具体风险项目,通过手机终端选择八个分部选项,快速完成自建房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徐州市制定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手册

加强宣传引导,敲响安全隐患“长鸣钟”。印制《工作手册》《操作手册》《徐州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巡查)手册》及4类宣传海报共计15000余份,制作了房屋安全知识宣传片,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等途径密集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隐患自主排查能力。推动各地设立群众投诉举报电话,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隐患问题。

专业主导,多方参与,绘就自建房整治“同心圆”

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为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专业技术力量存在不足,难以与工作任务量和专业性相匹配,这是影响整治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的最主要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徐州市精准务实,采取了“234”工作措施。

筹集“两级资金”,为整治工作舒筋活血。目前各县(市、区)已投入保障资金合计1253万元,直接用于整治工作;市级财政投入150万元,用于建设全市既有建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市、区两级财政资金的投入,有力保障了整治工作的迅速开展。

成立“三个团队”,为整治工作保驾护航。组织成立了由3名省级专家组成的技术顾问团队、由16名房屋安全鉴定专家组成的排查鉴定技术服务团队、由56名设计、施工、地质、质检、信息系统等领域专家组成的整治技术服务团队。公布技术咨询电话,一沉到底直接向基层提供信息系统和排查难点的技术支撑,目前已提供各类技术咨询9000余次,及时解决了一线工作人员遇到的各种问题,显著的提高了整体工作效率。

汇聚“四方力量”,为整治工作赋能添力。政府部门全面发力。市委市政府总牵头,住建、资规、市场监管、消防等单位强化部门联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开展工作专班联合检查,逐步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

政府购买服务充实力量。聘请16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隐患评定,保证排查结果的可靠性、真实性。

“雨燕护巢”助力整治。组织1376名暑期大学生参加“雨燕护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参与人数占全省总人数23%,加强校地合作,充分借助在校大学生专业优势,进一步充实基层排查力量。

“铁军筑安”聚力整治。动员组织161名施工、监理、设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铁军筑安”行动,为筑牢自建房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建规立制,明晰职责,全面推进自建房长效管理

徐州市深刻汲取各地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探索建立自建房安全长效机制。


自建房专项整治以来印发的各类文件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徐州市房屋结构变动安全许可办法》《徐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又制定下发《徐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徐州市房屋鉴定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推动徐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了徐州市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强化巡查检查。固化保留房屋安全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不断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制定印发《徐州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拓宽举报奖励渠道,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物业人员、综合执法人员的前哨作用。

加强鉴定行业监管。加强鉴定单位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执行鉴定报告三级审核制度,定期对鉴定报告进行抽查和公示。加强鉴定报告备案管理,对于超过出具日期10个工作日未送达的鉴定报告,原则上不予备案。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鉴定单位存在一般违规行为的,采取约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暂停出具报告等处置措施;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执法部门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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