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一步降低运行能耗,提高室内环境质量,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于近日实施。

      据介绍,两部标准针对黑龙江省严寒地区的特点,对标国际发达国家技术标准,综合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的低碳建筑建设和运营管理,将被动式建筑与健康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建筑相结合,不断提升建筑绿色化、电气化、智能化建设水平,为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两部标准还对严寒气候下建筑保温构造的结构安全、低热桥设计方法、建筑气密性保障、热回收设备防冻及结霜、建筑能源系统等问题的解决作了详细的规定。注重在设计过程中体现低碳理念和思想,降低资源、能源消耗,通过技术创新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降低建筑用能消耗,为群众提供更加绿色、健康的生活环境。

      黑龙江省把实现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作为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促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两部标准的实施将搭建超低能耗建筑产业科技创新孵化平台,鼓励引导龙头生产企业向生产、设计、施工全流程服务模式转变,支持产学研单位申请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合力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注入新动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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