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业主满意度,近期,安徽省亳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畅通小区居民诉求渠道的通知》,通过设置业主接待室、建立四级电话公示制度、加强投诉管理等措施,进一步畅通小区居民问题诉求渠道。

      亳州市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设置固定业主接待室并张贴标识牌,由企业负责人轮流值班,实行首问负责制,针对业主投诉和反映问题做好记录和建档。能现场解决的问题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要求限期办理、及时回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同时,建立市、区、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四级电话公示制度。由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制作公示牌,物业服务企业同时在居民小区明显位置公示四级物业负责人电话。

      亳州市对受理范围进行细化,其中,物业服务企业主要受理小区保洁、保安、设施设备维修、绿化养护等日常管理方面诉求;街道(社区)负责受理物业服务企业不作为、服务不到位、业主违反小区管理秩序、城市文明创建不力等方面投诉;县区物业主管部门配合街道(社区)处理物业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市物业主管部门受理需统筹协调市级单位参与处理的小区投诉。

      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要求逐项落实,确保小区居民信访投诉渠道畅通,并对各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能按期落实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年度星级考核评定中进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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