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11月6日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收到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洪住建罚字[2022]1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由南昌市委巡察办移送的关于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EPC项目涉嫌转包的问题线索,反映该项目总承包单位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将项目全部施工内容转给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立案调查,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EPC项目,建设单位是南昌金开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江西鑫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承包中标单位是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总承包单位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将承包的全部施工工程转给了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的所有施工内容由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完成。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总承包方,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存在转包工程的行为。现决定对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以总承包单位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约定向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作为违法所得)计1386.49万元,并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行政罚款计53.33万元。本次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金额合计为1439.8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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