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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工程验收合格,则可以约定的计价方法对争议的工程造价(含利润)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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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施工总承包人将工程口头分包给个人施工,双方对于口头协议如何约定工程款计价方法存在争议,法院审理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无法查实对工程款计价方法的口头约定内容的,若实际施工人施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则可以参照发包人和总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对争议的工程造价(含利润)进行确定。
案件索引:(2017)最高法民申1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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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类:
政策法规
本文标签:无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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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29 13:02:49
本文链接:
http://jianzhuzhichuang.com/cms/zhengcefagui/6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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