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台胞更好地扎根、融入福建,福建省构建“过渡期免租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配售型保障房”的多渠道、多元化的台胞住房保障体系。截至目前,结合台胞申请需求,福建省各地统筹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房源约2000套,正在享受实物保障的台胞有900户,其他正在享受货币保障的台胞有50户。

据介绍,为多渠道、多元化构建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在闽台胞的不同需求,福建省各地采取租购并举、实物与货币结合的方式,为台胞构建了从求职、就业到安家的阶梯式住房保障体系。

福州市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中选取集中、优质房源作为台胞公寓,面向台胞出租,对在榕就业创业的台胞,仅需提供无房证明、台湾居民居住证及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创业台胞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充分考虑部分台胞求职流动性因素,为来榕就业创业台湾青年提供一定期限求职过渡期免费住宿,对首次来大陆实习实训的台胞提供一定期限免费住宿。

厦门市将就业创业的台胞纳入来厦求职见习免费“一张床”、毕业5年5折“一间房”等“住厦来”全链条住房保障范围。

泉州市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及人才租赁住房保障,可享受“一免两减三保租”(大专及以上学历)最长6年的阶梯式租金优惠政策。

平潭综合实验区对在岚工作、无房的台胞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过渡期免租房,并实行定向配租。(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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