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近年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构建起涵盖13件省级地方性法规、7件省政府规章、86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体系,以高质量立法筑牢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根基。 一、聚焦重点领域,健全法规政策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动对标国家战略部署、行业发展和人民需求,锚定重点难点问题精准立法,积极争取立法资源,聚焦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绿色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年均推进至少1项法规规章立法,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若干规定》宣贯学习大会 聚焦安全生产立法,筑牢行业发展底线。为从制度层面防范化解自建房安全风险,湖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规《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创新构建“审批管控、隐患排查、鉴定整治、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全链条监管机制,全省入库整治销号存在“四性”安全隐患问题的居民自建房83.38万栋,有效遏制了“带病建设、违规经营”现象。出台《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若干规定》,严控投资超概算,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控制度,保障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开展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立法研究,积极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全省共为52.51万栋房屋购买主体结构安全保险、为12042栋房屋投保外墙脱落保险、为6096台电梯投保电梯险。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连续两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聚焦生态保护立法,厚植绿色发展底色。围绕落实“双碳”目标,出台《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首次将发展绿色建造纳入法治化管理,推动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5年以来,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97.09%。湖南省获评全国唯一绿色建造试点省。创新出台《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健全以若干规定为纲领、8项政策为支撑的“1+N”制度体系,全面推行“厂网一体、按效付费”机制改革,推动纳入省委深改委“十五五”重点改革事项。 聚焦民生保障立法,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出台《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着力解决业主大会成立难、业主自治水平低、专项维修基金使用难等问题,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目前,全省10335个住宅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覆盖率达75.4%,新建小区100%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出台《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作为全国首部省级层面城管执法地方性法规,为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坚持科学立法,全面提升立法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始终以“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为立法标尺,推动立法工作从“数量积累”向“质量跃升”转变。 为完善《湖南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座谈会 立足省情实际,力求务实落地。坚持将立法与湖南省情、住建行业实践深度融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修订《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明确征收范围与程序,细化补偿标准与方式,有效破解以往征收补偿标准不透明、程序不规范、权益无保障等突出问题,实现征收补偿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在《湖南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过程中,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扎实开展“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活动,深入一线摸情况、找问题、提对策,确保立法务求实效。全省共有704个村落获评中国传统村落并得到有效保护。 深化开门立法,汇聚民心民智。用好调查研究“制胜法宝”,在研究起草《湖南省社区治理若干规定》过程中,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多次赴先进省份学习借鉴,通过函询、座谈会、网络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征集民意,累计征集社区治理问题89个、意见建议122条,梳理群众反馈问题78.9万余条、调研信息27823条,精准捕捉群众急难愁盼,让立法紧扣民意脉搏,充分吸纳民智、凝聚共识。 强化专业赋能,提升立法质效。建立“高校智库+律师团队+行业专家”的立法支撑体系,深度参与法规起草、论证、审查全过程,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把《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湖南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立法项目委托高校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技术标准论证;对《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若干规定》等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担任咨询顾问,以专业力量保障立法质量。 三、强化宣贯实施,推动法规落地见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立法与实施并重”,推动法规制度转化为治理实效。 加强立法宣贯,让法治理念入脑入心。第一时间宣贯新法,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电视广播、新媒体矩阵、专题培训等多种载体开展系列解读。同步出台宣贯方案、配套规范性文件与技术标准,推动法规落实落细。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开展 《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等专题培训 深化执法监管,让制度刚性“长牙带电”。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等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3类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以严格执法维护法规权威。2024年、2025年连续发布全省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十大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效果。 统筹立、改、废、释,让法规体系与时俱进。定期开展法规评估与清理工作,对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发展实际、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法规制度,及时提请修改或废止。“十四五”以来,修改《湖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等7件法规规章,对《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予以废止,确保法规实施符合现实需要,增强法规的时效性、实用性。 四、加强保障支撑,夯实立法工作根基 立法工作事关长远,坚实的保障体系是高效推进的关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经费保障3个方面全面发力,为立法工作高质量推进保驾护航。 坚持党的领导,把准立法政治方向。成立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立法重大事项。立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申报、草案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均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将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建强工作专班,拧紧立法责任链条。实行立法项目“双组长”负责制,由分管法治与业务的厅领导共同牵头组建立法工作专班,明确法治与业务处室专人负责,联动协作、专班推进。主动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环资委、省司法厅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形成立法合力,达成立法共识。 强化经费保障,筑牢立法运行基础。将立法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优先足额保障。为每个立法项目安排10万元~20万元不等的专项经费,全面覆盖调研论证、意见征求、专家评审等关键环节支出,确保立法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立法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住建领域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高质量编制“十五五”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立法规划,持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以更高水平立法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来源:建筑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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